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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旭节能环保咨询 内江排放许可证制度

发布日期 :2020-04-20 14:24发布IP:123.58.44.103编号:60971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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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紫旭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,在节能方面以能源审计、水平衡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、节能评估、节能检测、节能改造、能源管理体系、能源监管平台建设等为主。环保方面以建设项目场地调查、场地评价、区域环境达标规划、规划环评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检测、验收、排污许可证、重污染天气响应操作方案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为主。





根据《环境保》和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等法律规定,排放许可证制度,企事业单位应向社会公众公开环境信息,信息内容应真实,不能弄虚作假。

《管理办法》对排污许可的信息公开作出了具体的规定,分为两个方面。一是申请前的信息公开。排污单位应当在申请排污许可证之前向公众公开其承诺书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其附件等内容。二是申请后的信息公开。排污单位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排污信息,扩大与公众沟通的渠道。





河北紫旭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,在节能方面以能源审计、水平衡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、节能评估、节能检测、节能改造、能源管理体系、能源监管平台建设等为主。环保方面以建设项目场地调查、场地评价、区域环境达标规划、规划环评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检测、验收、排污许可证、重污染天气响应操作方案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为主。







以上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项目、未执行“三同时”的项目、国家严禁建设和明令取缔的项目一律不予代办排污许可证。

七、排污许可证代办的变更:

1、排污单位因破产、关停等终止排放污染物,必须在7日内交回排污许可证。

2、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、数量、浓度有重大变化,或改变排放方式、排放去向时,必须在变更前15日内向环境保护局申请 更改许可证内容 。



河北紫旭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,在节能方面以能源审计、水平衡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、节能评估、节能检测、节能改造、能源管理体系、能源监管平台建设等为主。环保方面以建设项目场地调查、场地评价、区域环境达标规划、规划环评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检测、验收、排污许可证、重污染天气响应操作方案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为主。





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,对材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进行审查,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:(一)依本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,应当即时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。(二)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排污单位有核发权限的机关。(三)申请材料不齐全的,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,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。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(四)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,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,告知排污单位需要改正的全部内容。可以当场改正的,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改正。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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